医院鉴定结论可推翻吗
医院鉴定结论可以推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对鉴定人进行询问。当事人还可以聘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协助,对鉴定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此外,如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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