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
二、具体情况
1、申请回避权是诉讼当事人享有的一项权利。
在诉讼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或勘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当事人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当事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直接享有申请回避权,需要当事人的授权。
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而不得办理该案件。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
2、申请回避的期限。
根据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诉讼阶段都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例如,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当事人在知悉其权利后,可立即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3、回避的审查与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另外,参与侦查活动的记录人、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参与检查活动的书记员、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聘请或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参与审判活动的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察长回避问题时,由副检察长主持,检察长不得参加。审判委员会讨论院长回避问题时,由副院长主持,院长不得参加。
4、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的复议。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笔者认为,此条司法解释与法律的规定及精神相抵触。
有关回避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但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形来进行处理,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回避情况的处理主要是利于司法案件的审理情况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办理。
-
什么是第一审刑事裁定书?
律师解析:1、第一审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或执行判决的过程中,就有关刑事诉讼程序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2、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刑事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依法作出处理的书面决定,称为刑事裁定书。法律依据:《...
-
网上诈骗报警钱能追回吗
律师解答:能。律师解析:如果报警后警察成功破案赃款仍在的,是能追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
工地欠钱没有欠条怎样起诉
律师解析:被工地欠钱而没有欠条的,可以在收集除欠条外的相关证据后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起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欠条是一种欠款凭证,它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个人或单位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欠款、欠物...
-
刑事案件多久会判?
律师解析:一般需要二到六个月。1、侦查阶段,对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能超过二个月。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之内决定是否起诉,如果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五天。3、审判阶段,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的二个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