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怎么判?
一、新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怎么判?
新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裁定失职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执行判决或者裁定失职罪的量刑情况,根据犯罪的构成要件认定情况,其犯罪主体一般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对相关人员进行裁定和处罚时,未严格履行规定的要求而导致失职的行为。
-
法律对经济诈骗罪怎么确定?
一、法律对经济诈骗罪怎么确定?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
-
非法集资的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的标准是什么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
-
破坏性采矿罪由哪些构成
一、破坏性采矿罪由哪些构成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制度及矿产资源保护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
-
公务员过失犯罪开除公职吗?
一、公务员过失犯罪开除公职吗?过失犯罪开除公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个别不开除党籍的需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应当开除公职。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