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挪用公款15万且赌博判几年
一、挪用公款15万且赌博判几年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末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4、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挪用公款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而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相互联系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权能,因此对所有权权能的侵犯也必然是对所有权的侵犯。所有权被侵犯并不意味着所有权转移。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其中包含三个要件:
A、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B、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C、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是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是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会涉嫌挪用公款罪,如果数额巨大,量刑是在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数额较大的量刑在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一、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2、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的行为。5、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
-
使用误收的假币怎么定性
一、使用误收的假币怎么定性把假币当做真币误收,后来并没发现是假币,在购物时当真币继续使用,因其主观上没有使用假币的故意,因而不构成犯罪。但是,误收假币而后故意使用,其实质上仍是一种行使、使用的行为。对误收假币后故意使用的行为,除主观恶性小、情节轻微、数额...
-
侦查期间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有哪些?
一、侦查期间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有哪些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2、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
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