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处罚标准
一、中国对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处罚标准
操纵证券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
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操纵证券市场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一)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量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十以上,实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连续十个交易日的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二)实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连续十个交易日的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三)实施《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四)实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六项操纵期货市场行为,实际控制的账户合并持仓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最高值超过期货交易所限仓标准的二倍,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期货合约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且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五)实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及《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操纵期货市场行为,实际控制的账户连续十个交易日的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期货合约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且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六)实施《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当日累计撤回申报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证券撤回申报额在一千万元以上、撤回申报的期货合约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七)实施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违法所得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在实践中,最容易引发操纵证券市场罪风险的是通过证券市场进行投资的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因为他们操纵证场的可能性最大。目前在我国,一些颇具实力的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成为操纵证券市场罪的主体,因为我国的股票市场中存在很多中小股盘,较容易被操纵。
-
诋毁商业信誉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诋毁商业信誉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诋毁商业信誉既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
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一、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一定的。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1、主体方面:行为人应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2、主观方面:行为人存在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
-
什么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什么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非法印制、复制或者使用其他方法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非法销售、倒卖伪造的增值税发票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一、客体要件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侵犯的客体...
-
减刑请求书应该怎么写?
一、减刑请求书应该怎么写?××监狱监狱长:罪犯a,女,××岁,×族,××省××市××区人,××年因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年。自从××年入监以来,我在党和政府的教育下;在监狱各级领导和管教干部的帮助下,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有了一定的进步,主要表现在:(应祥述表现,此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