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原告举证还是被告举证?
一、诽谤罪原告举证还是被告举证?
诽谤罪通常是原告举证,原告需要就以下方面做出举证:
(一)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二)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三)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四)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二、诽谤罪行为表现是什么?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因此如果是当事人要针对诽谤罪进行告诉,那么需要自行准备好能够证明的确存在着针对某个人的诽谤行为的特定证据,而且这些证据必须要能够体现出来被告是在对事实进行捏造,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情节,是不能够按照诽谤罪定罪的。
-
财产受损害但可以用如何赔偿,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一、财产受损害但可以用如何赔偿损害财产后,财产可以继续使用的,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名誉权纠纷如何证明侵权行为地,侵犯名誉权的表现
一、名誉权纠纷如何证明侵权行为地名誉侵权产生纠纷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如果是网络侵权的,侵权地一般是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民事诉...
-
拖欠运费什么时候起诉怎么样起诉
一、拖欠运费什么时候起诉怎么样起诉拖欠运费要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三年内起诉。起诉流程如下: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3、开庭审理。4、宣判。《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
伤残鉴定费用是由谁支付
一、伤残鉴定费用是由谁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