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的遗失物过失弄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遗失物即他人不慎遗失的物品。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拾到遗失物的经验,根据我国法律以及社会道德对人们的要求,拾得他们的遗失物应返还给他人或上交到失物招领部门,那拾得的遗失物过失弄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本站小编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
一、拾得的遗失物过失弄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如果不是因拾到者的过错导致丢失的,拾到者没有赔偿义务。但如果拾到者故意丢弃,或对拾得物没有尽到适当的看管义务,那他就要赔偿。如果拾到者没有过错,那他可以要求失主补偿他保管拾得物的必要费用或因寻找失主而支出的费用。
二、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
(1)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保管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
三、遗失物的特征
1、遗失物是具体的物。遗失物只能是物,而不能是某种权利,比如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而且遗失物不能是不能被人控制的物,比如阳光等等。
2、遗失物的界定状态体现在占有。比如甲丢了一只手机,那么这个时候手机被界定为遗失物是因为甲丧失了对手机的占有,也就是说甲丧失了对手机的实际控制。这一点是遗失物区别于埋藏物的最核心的特征。
3、是否丧失意思占有不影响遗失物的认定。所谓意思占有,是指原所有人根据记忆的意思表示而持续的虚拟占有状态。是否丧失意思占有只区别于遗忘物和非遗忘物的遗失物,而不区别于遗失物和其他物的特征。因为遗忘物本来就属于遗失物的一种。比如甲遗忘了背包在公交车上,那由于遗忘,甲丧失了意思占有。但是如果甲无意间丢失了一个背包,那么此时甲在不断寻找背包的过程中仍然有着意思占有,但该背包依然被认定为遗失物。
4、遗失物的重新占有须通过他人的民事行为。比如甲丢了一只手机,如果这只手机之后被甲所找到了,在丢手机至找到手机这一段持续期间内,手机处于遗失物的状态。而这个时候被甲找到了,不用说,甲重新取得了占有权;但是,除非甲能够通过自身的民事行为找回这只手机,如果这个时候手机被乙拾得了,那么不管乙今后做何种行为,收益也好,处分也好,这只手机对于甲来说,自始至终是处于遗失状态的遗失物。
但如果当事人故意损坏他人遗失物品,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公民在拾到他人遗失物时有代为保管的义务,也有义务将其还给原主人,如果在保管遗失物的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必要性支出,则遗失物拾到者有权利要求其主人支付这部分的支出。
-
故意毁坏财物自诉公诉是怎么规定的
一、故意毁坏财物自诉公诉是怎么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公诉案件。我国刑法规定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1、一般伤害案(情节轻微);2、公然侮辱、诽谤案;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5、重婚案;6、...
-
侵权人没有财产怎么赔偿?
一、侵权人没有财产怎么赔偿?侵权人承担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义务,无钱赔偿并不是可以免责的法定理由。《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
-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一、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侵权情节和后果而定,如果侵权行为和后果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件,那么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构成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即行为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条件。侵权行为有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之分。就一...
-
财产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财产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1、以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为计算标准:被损害的财产完全毁损、灭失的,按照该财产当时在市场上对应的价格标准,按全价计算;如被完全毁损、灭失财产已经使用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