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存款在女方名下,这些钱要怎样分割?
家事纠纷律师解答7.22K
律师解析:如果女方的存款是您二人婚后共同取得,那么为您二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如果这些存款中包含女方的婚前财产,那分割时就会除去这部分的数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存在女方的名下的存款,可以主张分割,最好的情况是一人一半,但还需要考虑是否包含女方的婚前财产以及照顾女方的原则。
另外,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看夫妻一方有没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的话,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建议您及时查清女方名下的存款,主张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这些存款中包含女方的婚前财产,那分割时就会除去这部分的数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存在女方的名下的存款,可以主张分割,最好的情况是一人一半,但还需要考虑是否包含女方的婚前财产以及照顾女方的原则。
另外,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看夫妻一方有没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的话,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建议您及时查清女方名下的存款,主张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离婚有孩子房子如何分配
律师解析:需要分情况讨论:1、双方若已经对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过婚内财产协议或对房屋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2、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分别就孩子、房子问题展开详细说明。(1)孩子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
-
离婚孩子父亲拒付抚养费拉入黑名单,对原有子女有影响吗
律师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是俗称的进入黑名单,是我国信用体系的一部分。被法院列为失信人黑名单无论多长时间都不会主动撤销。必须履行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由...
-
出轨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吗
律师解析:出轨一般不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若其行为构成重婚的、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一人一个小孩抚养费怎么给
律师解析:抚养费的数额,标准是孩子的实际花费及支付方的经济条件。但由于孩子的实际花费是动态变化的,实践中很难准确认定其数额。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将支付方的固定收入作为重要的参考标准,抚养费数额为支付方固定收入的20%-30%。如果双方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