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都在在外地,要办离婚手续是不是必须要本人要回老家才能办?
家事纠纷律师解答3.11W
律师解析: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异地办理离婚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2021年,经民政部报请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将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经国务院批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在两年的试点期内,试点地区的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将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双方当事人无需回到户籍地即可办理婚姻登记。
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并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异地办理离婚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2021年,经民政部报请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将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经国务院批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在两年的试点期内,试点地区的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将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双方当事人无需回到户籍地即可办理婚姻登记。
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并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算婚后财产吗
律师解析:不属于的。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
户籍地是什么意思
律师解析:户籍地即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我国的户籍制度将公民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目前部分地区已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制度,统一为居民户口。法律依据:《户口管理条...
-
债务很多的情况下如何离婚
律师解析:首先应当看债务是个人的还是夫妻共同的,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应当由个人承担;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但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由一方承担。但是需要注意,夫妻债务的约定对内和对外的效力是不同的,也就是说双方方协商一致由一方负责...
-
婚姻证明在哪里开
律师解析:可以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开婚姻档案证明。婚姻证明是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