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规定的哪些人属于监护人
爷爷奶奶和孙子女之间的这种感情当然绝大多数的人都不会去怀疑,但是爷爷奶奶在很多问题上不能够直接越过父母去代替孩子做相关的决定的,而且本身也根本就不具备这种资格的。不管是孩子的抚养人和法定监护人都是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的,可实际上不了解哪些人属于监护人的这个问题的也是大有人在。
一、在我国规定的哪些人属于监护人?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二、申请变更监护人
申请变更监护人是指被申请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服有关组织指定的监护人且又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起诉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被申请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能由于以下三种原因不能承担监护职责:
一是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资格。例如,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履行监护人资格;再如,监护人的经济条件不适宜担任监护人的;
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可能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已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
三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条规定的情形申请变更监护人的。即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但是,我们一定要理智的去理解民法总则当中规定的监护人的范围,除了父母以外,还包括孩子的兄弟姐妹和外祖父母以及其他的亲朋好友等,但并不是说这些人都是同一时间能够成为孩子的监护人的,只有在父母没有了监护资格以后,是这些人员也属于有资格担任监护人的。
-
离婚时孩子太小跟了女方,长大后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子女小于两岁时,尤其处于哺乳期的孩子,如果父母双方决定离婚,考虑到孩子需要母乳喂养和女方照顾,法院一般会把孩子抚养权判给女方。孩子长大后,不再依靠母乳为生,生长需求也会增多。此时,如果男方想要争取变更子女抚养权,那就要明确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按法律相关规定,男...
-
离婚后抚养权如何争取?
根据我国按现行法的规定,夫妻双方自离婚前就必须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并且在确定后,若未出现法定事由,不得随意变更。但是在实践中,在离婚后需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此时离婚后抚养权如何争取?一、离婚后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
-
女方放弃抚养权也不出抚养费行吗?
一、女方放弃抚养权也不出抚养费行吗?女方放弃抚养权也不出抚养费只要与男方协商一致就是可以的。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
本人没同意做监护人是否可以探望孩子?
首先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协商。毕竟,父母都应当为孩子的幸福着想,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可能会导致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疏远了孩子与父亲或母亲的感情,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如果父母可以坐下来对如何探望孩子的问题进行友好的协商,那么不让探望子女怎么办这样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