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作抚养费判多少怎么判
一、没有工作抚养费判多少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三、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怎样的?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后需要支付抚养费的那一方,如果没有工作,可以将自己的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子女的抚养费问题,一般会根据子女生活的环境,父母的经济收入和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去确定子女抚养费的金额。
-
共有房产遗赠抚养协议需要共有人同意吗?
一、共有房产遗赠抚养协议需要共有人同意吗?共有房产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是需要共有人同意的,对于单方立遗嘱的,不过立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的财产。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立遗嘱人只能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作为遗产写进遗嘱进行处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国家...
-
收养的关系如何解除抚养关系
1、收养关系解除条件。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解除权的;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2、收养关系解除的程序和方式。收养人与送养人或...
-
离婚后必须探视孩子吗?
一、离婚后必须探视孩子吗?离婚后夫妻双方都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和义务,要对孩子进行探望,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任何人都不能剥夺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
-
监护人如何出卖被监护人的房产
在我们国家的一些法律规定上来看,监护人是有一定的先决条件限制,那么作为监护人来说,对于被监护人的一些财产可以波及吗?今天我们就一起讨论一下监护人如何出卖被监护人的房产,根据相关的规定,除非经得当事人的同意,否则监护人是不允许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的。那么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