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房产给自己母亲可以吗?
一、遗嘱房产给自己母亲可以吗?
儿女想对现在自己的房产,写遗嘱给自己的父母是完全可以的,遗嘱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立遗嘱人可以对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除非房子是夫妻共有的,不经过妻子的同意就把房子给父母的行为就是无效的,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
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
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
二、遗产继承顺序
《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既然是立遗嘱,那房产的分配方案完全要尊重立遗嘱人的个人意愿,正常情况下儿子不会先去另一份遗嘱,可能当事人身患重病,在为时不多的情况下把名下的房产留给了母亲。另外,要特别留意妻子是否是这套房子的共有产权人,因为立遗嘱时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
遗嘱继承是优先与法定继承的,对于遗产分割的案件,首先需要判断被继承人有无遗嘱,再判断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情形,如果存在遗嘱,那么直接按照遗嘱约定的内容来分割遗产即可。
-
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具体是啥
律师解析: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是:1、第一顺序,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2、第二顺序,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遗嘱继承生效要求具体有哪些
律师解析:遗嘱继承的有效要求具体如下:1、遗嘱人在设立该遗嘱的同事,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必须是遗嘱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5、被继承人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6、其他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
死者生前债务如何处理?
律师解析:1、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该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2、向死者的配偶追偿。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法...
-
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律师解析: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我国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