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共有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共有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在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应着重考虑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实际出资者的贡献,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产证等因素。因我国不动产实行的是以登记为效力,故一般在认定时以不动产登记为第一考虑因素,其次考虑实际出资者的情况。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结婚登记之日起至解除婚姻关系之日止(包括配偶一方死亡),具体包括两种构成要素:一方面是指婚姻关系的合法有效,即法律上的存续状态,缔结婚姻的要素需要符合相关规定,重婚等行为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面是指夫妻双方需要共同生活,即实质意义上的存续状态。
夫妻共有房屋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出资、买卖、继承、受赠予等原因而获得的依法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房屋,但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夫妻共有房屋是房屋所有权的一种特殊形式,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认定以登记为准。故房屋产权的确认一般以不动产权属登记为准,未依法进行登记的,对外不发生效力。夫妻共有房屋和其他不动产相比还有其特殊性,第一,婚姻关系的缔结是夫妻共有房屋的前提条件,第二,夫妻双方是共有房屋的主体,第三,共有形式为共同共有,只有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双方才可以对共有房屋进行分割。
二、夫妻共有房屋分割情形
1.婚后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购买的共有房屋
此种情况在实践中最为常见,购买此类房屋的财产来自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得房产证的时间也为婚后取得。即使存在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也为夫妻共有。故上述情况下不论房产证登记在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名下,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给付另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取得房屋的一方个人债务。
2.婚后因继承或受赠予而获得的共有的房屋
此种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讨论。第一种情况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说明赠予、继承给夫妻双方或赠予人和被继承人未明确表示只赠予给夫妻一方的房产,都推定为双方共有,为夫妻共有房屋;第二种情况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说明只赠予或继承给一方的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有房屋进行分割。在这种情况下,主要考虑的是被继承人或赠予人的意志,以共同共有为原则,以一方个人所有为例外。
3.一方婚前全额出资,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第一种情况:婚前支付全款,婚后取得房产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该种情形一般认定为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二种情况:婚前支付全款,婚后取得房产证,房屋登記在夫妻双方或未出资一方名下,该种情形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前取得房产证,登记在夫妻双方或未出资一方名下,一般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在进行分割时应审慎考虑未出资一方的贡献,有贡献的做相应补偿,未有贡献的,一般判定归实际出资一方所有。
在我国的夫妻双方需要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财产的分割,如果夫妻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则需要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但是无论如何,都是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
办理协议离婚的期限是多久
一、办理协议离婚的期限是多久办理协议离婚的期限是三十天。因为民法典新规定了,协议离婚必须经过一个月冷静期,在该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
-
离婚三个孩子女方能要几个
女方拥有的抚养权数受多种情况影响,具体如下:1、孩子在哺乳期,法院在男女双方各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多判给女方;2、孩子不在哺乳期,小于十周岁的,法院会根据男女方的经济情况、生理状况、教育程度等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3、孩子达到十周岁后,法院会注重考虑孩子的想法,根...
-
同居期间哪些财产排除在共同财产的范围
一、同居期间哪些财产排除在共同财产的范围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
-
公证财产需要带哪些东西,财产公证有效期是多久
一、公证财产需要带哪些东西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