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简易交付有区别吗?
一、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简易交付有区别吗?
三者之间在于交付形式的不一样 ,首先要清楚它们分别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发生。
1、 简易交付,发生的前提是买受人基于某种原因,已经事先占有了要出卖的标的物,买卖合同一生效,标的物就视为已经交付。(关键词:买受人事先占有)
2、指示交付,发生的前提是出卖的标的物既不是由出卖人占有,也不是由买受人占有,而是由第三人占有,当出卖人将标的物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买受人的时候交付完成。(关键词:第三人占有)
3、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得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关键词:出卖人继续占有)
二、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的含义有哪些?
1、占有改定,买受人与出卖人签定合同后视为交付,由出卖人继续占有标的物;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代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
2、简易交付,买受人占有标的物,合同成立生效后视为交付.;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是指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动前已先行占有该动产的,让与人如设立和转让其动产物权,无需再为现实交付,让与合同生效时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的交付方式,并没有破坏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而是在特殊情形下的一种灵活变通。
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3、指示交付,出卖人在合同签定成立生效后,指示占有标的物的第三人直接向买受人交付。三者之间在于交付形式的不一样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综合上面所说的,不同的交付所呈现的形式完全不一样,同时对于所有权的获得也是有所区别的,但不管是如何的交付都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只有双方确定了合同的关系,那么就需要履行合同的义务,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
-
一般如何申诉赠予合同纠纷?
一、一般如何申诉赠予合同纠纷1、申诉应当递交申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
-
有哪些情形出现要约失效
一、有哪些情形出现要约失效存在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
-
民法典中中介将合同写错可以不履行合同吗
一、民法典中中介将合同写错可以不履行合同吗民法典规定,中介将合同写错后,如果合同生效的,当事人要履行合同。但当事人申请撤销合同,合同被撤销后,合同无效,就不需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
-
标的款未支付合同可撤销吗,合同撤销权纠纷怎么处理
一、标的款未支付合同可撤销吗合同标的款未支付的,不影响合同的撤销,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在撤销权期限内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