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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自从民法典出台之后,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法规适用上发生了许多改变,其中就包括协议离婚,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后程序上发生了变化。那么协议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民法典规定,夫妻通过协议离婚的,首先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过了冷静期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女方存在出轨行为,离婚时要提交什么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

2、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3、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种类聊天记录等材料。

4、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5、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6、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7、证人证言。

  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按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被调解和好,若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起诉。

  所以,如果没有新情况,比如被实施家庭暴力随时有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会不被受理的。

  并且,再次起诉离婚时,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起诉法院

  根据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起诉时通常是去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不过,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就到自己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进入诉讼内调解

  经调解后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

  (3)离婚调解无效,将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以上就是关于协议离婚的流程有哪些全部解答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您还有其他婚姻问题,您可以咨询一下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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