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四个构成特征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四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过失损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不仅使交通设施本身价值遭受损失甚至报废,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影响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安全运行,造成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倾覆、毁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巨大损失。因此,理应运用刑法武器惩治此种犯罪行为。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犯罪对象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对象,即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施。而且,这些交通设施必须是处于正在使用中。因为只有过失损坏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才可能危害交通运输安全,造成严重后果。也就是说,如果行为过失损坏的交通设施不是正在使用中,而是正在生产或正在修理而未交付使用,或者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则不成立本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上述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这是本罪同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区别所在。
(1)行为人必须实施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发生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由于行为人缺乏谨慎所致。如火车通过铁路道口不慎将路旁放置的废钢挂带在路轨上,造成列车颠覆。如果直接管理交通设备的人员,在操作中违反规章制度,以致过失破坏交通设备,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引起严重后果的,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
(2)破坏交通设备的过失行为必须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即造成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如果未成后果或者后果不严重,不构成本罪。
(3)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同严重后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如果严重后果不是由于行为人过失行为所引起,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己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这种严重结果。
-
车险交强险什么情况下可以报销
什么情况下可以报交强险关于“车险交强险什么情况下可以报销”的相关解答如下:保险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了汽车交强险怎么理赔,即车辆发生事故后,有人身或财产损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要负责赔偿。只不过机动车有无责任,赔偿限额不一样。在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有责任的赔偿限...
-
你好问一下醉驾醉酒驾驶撞死人怎样量刑
你好问一下醉驾醉酒驾驶撞死人怎样量刑醉驾酒驾撞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
-
温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医疗人民调解委员会能不能公正处理医疗纠纷1、能的!要相信医疗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知识与调节能力2、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有着科学、人性、公平性的专业步骤①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及时拨打相关专线报案电话,由电话中心向当地医调委转报案;由医调委安排...
-
拆迁开庭属于民事纠纷吗
拆迁开庭属于民事纠纷吗是否属于民事纠纷要看是何种纠纷,如果是不服拆迁补偿与行政机关产生的纠纷就可以认定为行政纠纷,如果是属于个人与拆迁单位之间产生的纠纷,那么是可以认定为民事纠纷,这都是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