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事故责任?
?现在道路上的私家车越来越多了,公车还是占有一定比例的,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也越来越大,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事故责任?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由单位承担责任
一、基本案情
被告陈某系A牌号车驾驶员,某县甲单位职工,被告甲单位系A牌号车所有人。2010年2月6日,被告徐某驾驶的B牌号重型车行至某路段时,侧翻于高速公路路面,货车上装载的货物撒落后占路面200多平米,被告徐某未摆放警示标志。约一二分钟后,被告陈某驾驶A牌号车,碰撞到前方B牌号车尾,造成乘坐在A牌号车副驾驶上的原告彭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此次交通事故,某高速交警大队认定:被告陈某与被告徐某负此次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原告彭某不负事故责任。
二、案件焦点
本案的焦点在于陈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公车私用,其所在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院裁判要旨
被告甲单位是A牌号机动车所有人,被告陈某是该单位职工,被告陈某驾驶A牌号车发生交通事故所致民事责任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被告陈某与原告彭某系亲友关系,原告彭某无偿搭乘被告陈某驾驶的便车,从公平、合理的原则(好意同乘)考虑,减轻其赔偿责任,酌定由被告甲单位赔偿263376元。
四、律师评析
本案争议焦点是公车私用如何认定。如果本案能确认陈某的驾车行为确是公车私用,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规定,其民事责任应当由机动车使用人陈某承担。
本案中,陈某系甲单位职工,与被告甲单位有利害关系,车辆管理制度系内部规定,对第三人无约束力,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甲单位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法院认为甲单位所举证据不足以认定陈某系公车私用,不能确定陈某的行为是公车私用。因此甲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坐网约车出事故,找谁赔?
网约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极大便利,当然,网约车也不可避免的是,交通事故的发生。当发生网约车交通事故的时候,此时受伤的一方又该招谁赔偿呢?谁有需要对此负责任呢?实践中,根据网约车的情况,参照以下的情况,赔偿义务人:1.网约车司机存在擅自运营的情况:如果网约车通过运营...
-
交通事故责任人跑了影不影响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在最后的诉讼或者协商调解中起着关键的作用。责任的主次影响赔偿数额,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但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跑了。面对这种情形,有人有这样的疑问,交通事故责任人跑了影不影响责任认定?小编通过下面的法律规定告诉大...
-
杨XX与王X、黄X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新31民终125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杨XX,男,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委托诉讼代理人:毛XX,新疆公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X,女,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黄X,女,汉族,...
-
交通事故责任可以推定情况有哪些?
所谓的交通事故责任推定,就是指当事人未表明位置而移动了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人员,使事故无法认定,应当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可以推定情况有哪些?一般是一方责任人逃逸或未及时报案导致无法认定,就可以交通事故责任推定。责任推定有下列几种情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