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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醫療事故如何鑑定?

診所醫療事故如何鑑定?
律師解析:診所醫生的醫療水平是不高的,可能會造成醫療事故,診所的醫生在診療疾病時,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造成患者出現與治療目的無關的人身損害時,就可以認定為醫療事故。認定為醫療事故,可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來處理這一類問題。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條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具體分級標準由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