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醫療事故和解如何索要賠償

醫療事故和解索要賠償程序:
1、準備申請書、相關證明材料等條例規定的材料申請。
2、爭議處理機關審查材料的管轄範圍、申請人資格、時效、是否已進入調解或訴訟程序等內容,十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3、不論是否受理,爭議處理機關都要已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不受理的還要説明理由。
4、機關自作出受理通知之日起五日內將材料移交醫學會組織鑑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5、醫學會作出鑑定,市衞生局審核後作出結論。
6、確定為醫療事故的,醫患雙方共同申請並簽署調解委託書,自願調解。
【法律依據】
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製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並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醫療事故和解如何索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