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時應注意的細節有什麼?
醫療事故鑑定8.72K
律師解析:在治療結束後3個月就可以做傷殘鑑定。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醫患雙方當事人各自不得超過3人。
一般來説,傷殘評定宜在人體受到損害後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後進行,也就是説傷殘評定以後無需再治療了(但並不是説所有損傷以後不需治療了,也有例外情況)。即待基本治療期滿、或已無治療的需要、或已無治好的可能。一般損傷
3個月以後就可評定傷殘了,但是有的損傷還是依具體治療情況確定。根據我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醫學會應當在醫療事故技術鑑定7日前,將鑑定的時間、地點、要求等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要求參加鑑定。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雙方當事人每一方人數不超過3人。任何一方當事人無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絕參加鑑定的,不影響鑑定的進行。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
第二款,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鑑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後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後,才能做傷殘鑑定。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二十九條
醫學會應當在醫療事故技術鑑定7日前,將鑑定的時間、地點、要求等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要求參加鑑定。
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雙方當事人每一方人數不超過3人。
任何一方當事人無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絕參加鑑定的,不影響鑑定的進行。
一般來説,傷殘評定宜在人體受到損害後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後進行,也就是説傷殘評定以後無需再治療了(但並不是説所有損傷以後不需治療了,也有例外情況)。即待基本治療期滿、或已無治療的需要、或已無治好的可能。一般損傷
3個月以後就可評定傷殘了,但是有的損傷還是依具體治療情況確定。根據我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醫學會應當在醫療事故技術鑑定7日前,將鑑定的時間、地點、要求等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要求參加鑑定。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雙方當事人每一方人數不超過3人。任何一方當事人無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絕參加鑑定的,不影響鑑定的進行。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
第二款,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鑑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後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後,才能做傷殘鑑定。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二十九條
醫學會應當在醫療事故技術鑑定7日前,將鑑定的時間、地點、要求等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要求參加鑑定。
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雙方當事人每一方人數不超過3人。
任何一方當事人無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絕參加鑑定的,不影響鑑定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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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費標準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一般是指在醫療部門或者醫護人員在醫療的過程中違反了相應的規章制度,導致患者人生或者生命收到了損害,如果我們在生活中遭遇了醫療事故,可以去有關部門進行鑑定,那麼醫療事故鑑定費標準是怎樣的?首次鑑定為2200元∕例,再次為3200元∕例。醫療事故鑑定費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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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醫療過失的認定是怎樣的?
重大醫療過失的認定有一定標準,導致患者死亡或者二級以上醫療事故,或者導致三名以上患者受傷等,對於重大醫療過失,醫院方面承擔主要責任,要在發生後儘快的上報醫療衞生管理機構。由此造成醫療事故,醫療機構會對醫院相關人員問責。一、重大醫療過失的認定是怎樣的?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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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大概需要多久
鑑定醫療事故一般需要45天。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也就是説醫療事故鑑定在接到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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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如何鑑定醫療過錯
律師解析:醫療過錯鑑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請。患方提出醫療過錯鑑定後,要向法院提交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的鑑定材料;醫療機構也可以提出證據證明醫療機構無過錯。鑑定機構根據醫患雙方所提交的材料和陳述,組織專家進行鑑定,然後出具司法鑑定書載明醫療機構是否有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