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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被行政拘留還會被判刑嗎?

賭博被行政拘留還會被判刑嗎?

一、賭博被行政拘留還會被判刑嗎?

也是有可能會被判刑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構成了犯罪的,不能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所以即使被行政處罰的,還需要追究刑事責任。量刑要根據當事人是否構成犯罪,綜合考慮犯罪動機、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是否累犯、有無自首、立功等從輕減輕情節,以及當事人的認罪態度等因素確定。

二、怎樣區分賭博罪和娛樂行為?

1、從主觀方面看,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它是構成賭博罪的主觀要件,而羣眾娛樂是以休閒消遣為目的。

2、從主體上看,羣眾娛樂多是在家庭成員、親朋好友之間進行。

3、看是否有組織者從中抽頭獲利。構成賭博罪客觀上以“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三種行為為限。“聚眾賭博”是指組織、召集、引誘多人進行賭博,本人從中抽頭獲利的行為。“以賭博為業”是指經常進行賭博,以賭博獲取錢財為其生活或者主要經濟來源的行為。“開設賭場”是指提供賭博的場所及用具供他人進行賭博,本人從中獲利的行為。

4、看彩頭量的多少,要根據個人、地區經濟狀況及公眾接受的水平而定。在認定案件性質時,需要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1)首先是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要把賭頭、賭棍、賭場業主與一般參與的羣眾區別開來,對前者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後者主要是批評教育。對於親屬或者朋友之間帶有賭博性質的行為不應該作為犯罪處理。

(2)其次是區分賭博罪與其他罪的界限,行為人設置圈套,誘騙他人蔘賭獲取錢財屬賭博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以賭博罪定罪處罰;參賭者識破騙局要求退還所輸錢財時,設賭者又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應以賭博罪從重處罰;對於因賭博引起打架鬥毆致人重傷死亡或者直接行兇殺人的應分別按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處理;賭徒用暴力、威脅手段搶走他人賭資或經預謀而搶劫賭場的則按照搶劫罪處理。

如果當事人一旦出現了賭博的行為且被進行行政拘留的,也是有可能繼續被判刑的。在犯罪嫌疑人接受審查的過程中是需要就賭博的行為進行充分的調查的,如果確認有情節嚴重的行為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也是有可能被進一步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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