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批捕是限是多長
一、行政拘留批捕是限是多長
拘留批捕期限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七個月。第一百二十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二十六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條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法律如何規定批准逮捕期限,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綜上所述,所以公安機關在鎖定了嫌疑人之後,就可以對其進行抓捕,但是拘留嫌疑人還是需要充分的證據的,如果證據不足那麼就不能再對嫌疑人進行拘留,也就是不能超過拘留批捕的最常期限,如果有違反規定的當事人可以進行舉報。
-
行政處罰分期履行強制執行期限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
-
行政處罰如何確定行政相對人呢
律師解析:行政處罰應這樣確定行政相對人:行政相對人應為在行政處罰法律關係中,與行政主體相對應違反行政管理秩序、應當受行政處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而是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法律依據:《...
-
治安懲處的追溯時間有多久
律師解答:六個月。律師解析:治安處罰的追溯時間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為六個月。根據該法規定,當事人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對其進行處罰。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
-
犯了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會怎樣量刑
律師解析: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1、犯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如果是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若是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就應當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司法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