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判刑後要還錢嗎
一、挪用公款判刑後要還錢嗎
挪用公款被判刑後,仍可以依法予以追繳或退賠。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因挪用公款被判刑的,只是承擔了刑事責任,但承擔刑事責任後並不表示免除了應負的民事責任。在服刑期滿後,仍然要承擔歸還被挪用公款的民事責任,仍有還款義務的。也就是説原單位要求犯罪分子還款的,仍然負有償還公款的義務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
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綜上,因挪用公款被判刑的,只是承擔了刑事責任,但承擔刑事責任後並不表示免除了應負的民事責任。在服刑期滿後,仍然要承擔歸還被挪用公款的民事責任,仍有還款義務的。
二、挪用公款罪構成要件
1、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國家的財經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公款的使用權,同時行為人挪用公款後必然佔有,有的還因此獲得收益。
2、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這裏所説的國家工作人員與前述貪污罪中國家工作人員的內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樣具有特定性和公務(職務)性。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國家工作人員包括: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受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3、客觀方面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挪用數額較大的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或者挪用數額較大的公款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為。
4、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行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權。但其主觀特徵,只是暫時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權,打算以後予以歸還。至於行為人挪用公款的動機則可能是多種多樣的。
-
職務侵佔量刑還要還錢嗎
要還。該行為構成職務侵佔罪,刑事責任的履行不影響民事責任的承擔。《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挪用資金罪的要件有哪些?
一、挪用資金罪的要件有哪些?構成本罪,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1.行為人必須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但是,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的從事公務的人員除外,這些人如...
-
哪些行為屬於濫用職權
具體的行為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
-
玩忽職守不夠刑事處罰,給予什麼處分?
一、玩忽職守不夠刑事處罰,給予什麼處分?事業單位職工構成犯罪免予刑事處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非開除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