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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緩刑何時退保證金?

一、判了緩刑何時退保證金?

判了緩刑何時退保證金?

法院已經審判完畢,判的是緩刑,當初取保候審的保證金什麼時候能退,區別對待。如果當時沒有違反取保候審的規定,取保候審後就應該退;否則,會沒收全部或部分保證金,不會退還全部或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緩刑不適用情況

1、侵犯知識產權犯罪4種情形一般不適用緩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出台的新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司法解釋,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適用緩刑情形予以規範,以列舉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四種情形一般不適用緩刑。

根據這一司法解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符合刑法規定的緩刑條件的,依法適用緩刑。但是,司法解釋同時明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適用緩刑:因侵犯知識產權被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後,再次侵犯知識產權構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現的;拒不交出違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適用緩刑的情形。

2、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刑法修正案八修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74條規定:“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綜合上面所説的,緩刑是屬於刑法裏面最輕的刑法,一般是可以直接在家執行的刑法,而對於在緩刑期間繳納了有取保的保證金,那麼一般在法院判決了之後就可以退還這筆金額,但前提也是必須要符合條件,所以,案件在處理的時候都是有法律依據的。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保證金 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