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嫌疑人被認定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後會被怎樣判刑

一、嫌疑人被認定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後會被怎樣判刑?

嫌疑人被認定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後會被怎樣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條【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行政枉法裁判罪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是:

1、枉法裁判,致使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枉法裁判,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

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4、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證據,製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5、串通當事人製造偽證,毀滅證據或者篡改庭審筆錄而枉法裁判的;

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偽造、變造的證據予以採信,或者故意對應當採信的證據不予採信,或者故意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錯誤適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

7、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行政枉法裁判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準是: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的財產損失五十萬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財產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2、引起當事人及其親屬自殺死亡的。

二、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定罪證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如果司法工作人員構成了行政枉法裁判罪,對於被侵權方來講,也沒有必要採用自殘或自殺這種極端的方法來處理,因為有枉法裁判行為的,判決結果沒有法律效力,對此還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但一定要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