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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者飆車犯什麼罪?

駕駛者飆車犯什麼罪?

近年來,各地發生飆車的事件比較多。如果造成了人員傷亡或財產的重傷損失,那麼就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責任。那麼要是僅僅是飆車,沒有造成其他嚴重後果呢?此時飆車犯法嗎?如果犯法,那麼飆車又是犯什麼罪呢?詳細內容請閲讀下文進行了解。

一、飆車犯什麼罪?

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危險駕駛罪”正式實施。“危險駕駛罪”設定了兩種情形:一種是機動車駕駛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俗稱“飆車”;另一種是機動車駕駛人在道路上醉酒駕駛。這意味着飆車和醉酒駕駛不再是一般的交通違法行為,而是一種犯罪行為。如果被查實,機動車駕駛人將作為犯罪嫌疑人被送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審判。危險駕駛罪將由法院量刑,處1至6個月拘役,並處罰金。

二、危險駕駛罪立案標準

本罪分為兩種情形:

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情節惡劣限制了追逐競駛的處罰範圍。追逐競駛,是指行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駛,隨意追逐、超越其他車輛,頻繁、突然併線,近距離駛入其他車輛之前的危險駕駛行為。

2、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

三、危險駕駛罪量刑標準

(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三)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四)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五)公安機關在查處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時,對查獲經過、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和抽取血樣過程應當製作記錄;有條件的,應當拍照、錄音或者錄像;有證人的,應當收集證人證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鑑定意見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據。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在抽取血樣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

(七)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受理審判。

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刑事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綜上所述,對於生活中的飆車行為,《刑法》也是將其評價為犯罪的,此時構成的是危險駕駛罪。由於該罪屬於行為犯,因此只要駕駛者具有飆車行為,無論其是否造成了其他損失,都要依法追究駕駛者的刑事責任。如果您還想獲得眾多專業律師的指點,請上本站網站進行刑事辯護諮詢。

標籤:飆車 駕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