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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理解共同犯罪中止

怎麼理解共同犯罪中止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犯罪形態分為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那麼,在司法實踐中,我們應當怎樣理解犯罪中止形態呢?下面,隨本站小編一起來閲讀下相關資料吧,希望對您有所裨益。

我國《刑法》第24條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從此可以看出,我國設立犯罪中止制度的目的是:鼓勵行為人懸崖勒馬,放棄正在實施的行為或積極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即立法為了更好地完成規範、保護、教育的功能,必然對中止犯大加褒獎,為其建起一座“黃金的迴歸大橋”,使其迷途知返,從而大大降低犯罪既遂的可能性,大幅度減輕犯罪對社會的危害性。[然而我國刑法24條的規定只考慮到了單個人的犯罪中止問題,而沒有明確複雜的共同犯罪中止是如何認定?共同犯罪和犯罪中止都是刑法的絕望之章,它的複雜程度不亞於探討生命的意義。

在現實生活中,有的犯罪是單個人獨自實施的,也有的犯罪是多個人共同故意實施的。相對於單個人的犯罪而言,共同犯罪是一類需要特別重視的複雜的犯罪現象。這不僅是因為共同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大,還因為共同犯罪內部各犯罪人所起的作用也不完全相同,對其行為的認定也很複雜。我國《刑法》第25條第1款規定:“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據犯罪構成要件可知,共同犯罪實際上就是指兩個以上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主體要件)在共同犯罪故意的支配下(主觀要件) 共同實施的具有社會危害性而在刑法典中加以規定的一種犯罪行為(客觀要件)。我國刑法概括了共同犯罪的內在屬性和構造形態,正確界定了共同犯罪的存在範圍,為有效地懲治共同犯罪提供了確切的法律依據。

從上文可知,共同犯罪中止是指共同犯罪過程中,共同犯罪人實施犯罪中止的行為而形成的犯罪未完成狀態。如果你對此犯罪中止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你隨時諮詢我們本站,我們將盡快為您詳細解答。

標籤:中止 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