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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最高量刑是多少?

非法集資最高量刑是多少?

非法集資在當今社會已成為詐騙犯慣用的一種詐騙方式,打着高回報率的旗號欺騙無辜百姓,使得他們血本無歸。這種既影響公民個人財富與家庭安全,又影響社會金融市場和社會穩定的行為是法律所嚴厲打擊的,那麼非法集資最高量刑是多少呢?

一、集資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二、集資詐騙刑罰處罰

對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罪規定了三個檔次的處刑。即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對詐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對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由於這類犯罪案件情況較為複雜,從實際發生的案例來看,詐騙的數額一般都很大,有的數額在百萬元、千萬元以上,有的甚至達到數億元、數十億元。至於何謂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何謂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做出司法解釋予以明確。

三、各種非法集資類的犯罪的追訴標準:

200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聯合發佈的《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下稱“《追訴標準》”)第二十四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五十萬元以上的。

根據《追訴標準》,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或者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依法予以刑事追訴。由於集資詐騙罪的主觀惡性及社會危害性較大,對於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集資詐騙罪,最高可判處死刑。

依據《追訴辦法》,欺詐發行股票、債券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受到刑事追究:

(1)發行數額在一千萬元以上的;

(2)偽造政府公文、有效證明文件或者相關憑證、單據的;

(3)、股民、債權人要求清退,無正當理由不予清退的;

(4)利用非法募集的資金進行違法活動的;

(5)轉移或者隱瞞所募集資金的;

(6)造成惡劣影響的。

依據《追訴辦法》,擅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受到刑事追究:

(1)發行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2)不能及時清償或者清退的;

(3)造成惡劣影響的。

綜上所述,個人非法集資只要達到10萬就可以進行立案,如果是單位非法集資只要達到50萬也可以申請立案了。從上述材料也可以看出非法集資最高量刑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判處無期徒刑,並對罪犯處五萬元到五十萬元之間的財產懲罰或者直接予以沒收財產。就這個結果而言,非法集資的懲罰措施還是很嚴厲的。以上就是關於非法集資最高量刑是多少?的相關解答。

標籤:量刑 集資 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