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非法集資下線人有罪嗎?

非法集資下線人有罪嗎?

非法集資下線人有罪嗎?

有罪;

依據我國刑法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集資識別方法

非法集資的形式多樣,隱蔽性和欺騙性越來越強,如何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有關部門建議: 開展防範非法集資 一、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

二、正確識別非法集資活動,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准。

三、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收益往往伴隨着高風險,不規範的經濟活動更是藴藏着巨大風險。因此,—定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依法保護自身權益。

四、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因此,當一些單位或個人以高額投資回報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和開發項目時,一定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羣眾,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資”、“理財”項目,務必警惕:

1.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為幌子的;

2.以投資境外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

3.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夥辦企業為幌子,但不辦理企業工商註冊登記的; [1]

5.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

6.以“扶貧”、“慈善”、“互助”等為幌子的;

7.在街頭、商超發放廣告的;

8.以組織考察、旅遊、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羣眾的;

9.“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服務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賬户、境外賬户繳納投資款的。

什麼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綜合上面所説的,非法集資不僅是主事的人有罪,而且下面的參與者同樣也會得到相應的處罰,所以,對於非法集資千萬不要去參與,而且一定要遵守法律的規定,不要做任何違反法律的事情,現在我國法律就做到了有錯必罰的原則,而受害者也可以有冤必告。

標籤:集資 非法 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