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罰金就不能減刑嗎
罰金,是一種財產刑,主要適用於侵犯財產權利的犯罪,罰金的數額應當與犯罪的情形相符合。減刑是指對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減刑情節時,依法予以減輕原判刑罰。不交罰金會影響減刑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罪犯積極執行財產刑和履行附帶民事賠償義務的,可視為有認罪悔罪表現,在減刑、假釋時可以從寬掌握;確有執行、履行能力而不執行、不履行的,在減刑、假釋時應當從嚴掌握”。《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第二條,對於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可以減刑”條件的案件,在辦理時應當綜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質和具體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原判刑罰及生效裁判中財產性判項的履行情況、交付執行後的一貫表現等因素。另外,“財產性判項”是指判決罪犯承擔的附帶民事賠償義務判項,以及追繳、責令退賠、罰金、沒收財產等判項。
綜上,罰金是為了懲罰犯罪分子的,是判決內容的一部分,如果罪犯積極繳納罰金可視為有認罪悔罪表現,在減刑的時候是會從寬處理,如果可以履行而不履行,在減刑的時候是會有限制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罪犯積極執行財產刑和履行附帶民事賠償義務的,可視為有認罪悔罪表現,在減刑、假釋時可以從寬掌握;確有執行、履行能力而不執行、不履行的,在減刑、假釋時應當從嚴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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