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嚴重拘役多久?
一、偷税漏税嚴重拘役多久?
偷税漏税嚴重拘役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1、偷税罪
偷税罪是一種故意犯罪行為,表現為行為人明知自己有納税的義務,而採取種種手段,達到不繳或少繳税款的行為。行為人偷税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必須出於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或已扣、已收税款的目的。過失行為導致不繳或者少繳税款的不成立本罪。偷税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採取欺騙、隱瞞等各種手段不繳或少繳應納税款或已扣、已收税款。
2、漏税
漏税是由於行為人對税收規定、財務會計制度不瞭解,或由於疏忽大意漏報應税項目等過失行為,而導致不繳或少繳應納税款的行為。
二、偷税和漏税的相同和區別分別是什麼?
(一)相同點
偷税罪與漏税在客觀方面的表現有相同之處,都是造成了不繳或少繳應納税款的結果。但兩者有着本質區別,即在行為人的主觀方面,偷税罪是一種故意犯罪,其主觀惡性大,為了達到不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目的,不惜損害國家利益,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而漏税是一種主觀過失,主觀上沒有犯罪的故意,其主觀惡性小,所以不能以犯罪論。
納税人進行偷税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偷税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並且偷税數額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偷税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二)區別
偷税是指納税人以不繳或者少繳税款為目的,採取各種不公開的手段,隱瞞真實情況,欺騙税務機關的行為。
按照新《税收徵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是偽造(設立虛假的賬薄、記賬憑證)、變造(對賬簿、記賬憑證進行挖補、塗改等)、隱匿和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
二是在賬簿上多列支出(以衝抵或減少實際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三是不按照規定辦理納税申報,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仍然拒不申報;四是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即在納税申報過程中製造虛假情況,比如不如實填寫或者提供納税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的納税資料等。
逃税是指納税人欠繳應納税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税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税款的行為。
這種行為有以下特徵:納税人必須有欠繳税款的事實,即在税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沒有按時繳納税款。同時,納税人有轉移、隱匿財產的行為,並且這一行為產生了税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税款的後果。
偷税和漏税的行為都是屬於違法行為,無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實施了偷税漏税行為之後,都應當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除此之外,還會要求補繳所偷漏的税金的金額,偷漏税違法行為極其嚴重的,就有可能會觸犯刑法,構成犯罪,此時就有可能會被定罪判刑。
-
取保候審的利弊開無罪證明會受影響嗎?
一、取保候審的利弊開無罪證明會受影響嗎取保候審的利弊不是法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可以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因為案件還沒有經過法院判決,是不能認定有罪的。《公安機關出具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工作規定》規定,本規定所稱的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事項不包括以下情形:1、...
-
監外執行的實施機關
對於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實行社區矯正,基層組織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單位協助進行監督,執行機關應當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嚴格管理監督。對於服刑中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原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服刑改造的情況通報負責監外執行的公安機關,以便有針對性地對罪犯進行管理...
-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和客觀構成要件
一、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和客觀構成要件1、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主觀構成要件是:犯罪主觀方面是過失,所謂過失是指行為人對所發生的後果而言,而對於既違章又冒險則是明知。2、強令違章冒險客觀構成要件是: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強令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
-
只要手指受傷就能夠算是傷殘嗎?
如果沒有影響到手指的勞動能力是不算傷殘的。(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過指間關節;(二)、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或者兩手除拇指外,任何四指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三)、缺失任何兩指及其相連的掌骨;(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