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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鬥毆罪是不是很嚴重

聚眾鬥毆罪是不是很嚴重

聚眾鬥毆是一種犯罪行為,根據社會危害性的大小,刑法對每種犯罪的量刑規定了不同的內容。因此,聚眾鬥毆的量刑反映了其嚴重程度。那麼,聚眾鬥毆罪是不是很嚴重呢?聚眾鬥毆罪的量刑標準有哪些呢?下面,本站小編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一、聚眾鬥毆的危害性

“聚眾",一般是指人數眾多,至少不得少於3人鬥毆,主要是指的採用暴力相互搏鬥,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別。聚眾鬥毆多表現為流氓團伙之間互相毆鬥,少則幾人、十幾人,多則幾十人,上百人,他們往往是約定時間、地點,拿刀動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傷亡和社會秩序的混亂,是一種嚴重影響社會公共秩序的惡劣犯罪行為。鬥毆起因或為爭奪勢力範圍,或為哥們出氣進行報復,或為爭奪女人發生矛盾等等,總之是要顯示自己一夥人的"威風"、"煞氣",壓倒對方,而置公共秩序於不顧。根據相關的司法解釋,如果雙方中只要一方達到三人以上,有互毆的故意或是雙方在事情進展中產生了互毆的故意都是可以按照該罪來處罰的,所以一定要注意在人多的時候,控制好心情,不得隨意起衝突,否則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在日常生活中,這樣的實例確不在少數,而該罪的傷害的結果,也不像故意傷害罪中傷害的結果要求達到輕傷以上,否則只能按《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處理。該罪只要有互毆的故意,其中有一人構成輕微傷的結果也完全可以定聚眾鬥毆罪來處罰,故要引起大家足夠的關注,在人數較多的時候或是公眾場合一定要謹言慎行,切不可因法律知識淡薄,引來牢獄之困。

二、聚眾鬥毆的量刑標準: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具體量刑標準: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聚眾鬥毆一次,參與人數少、無人員輕傷、社會影響較小的,首要分子為有期徒刑一年,積極參加者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眾鬥毆次數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個月;輕傷每增加一人,根據損傷程度,刑期增加六個月至一年;輕微傷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有較大社會影響的,刑期增加六個月或者刑種升格。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四種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種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輕傷每增加一人,根據損傷程度,刑期增加六個月至一年;輕微傷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個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20%以上】

1.社會影響惡劣的;

2.造成公私財物較大損失的;

3.組織未成年人參與鬥毆的。

【個罪自由裁量權規則】

按本節規定對個案量刑時,合議庭(獨任庭)考慮人身危險性、社會危害性等綜合量刑要素,依第一百四十條量刑,可行使六個月以內自由裁量權;依第一百四十一條量刑,可行使一年以內的自由裁量權。

【緩刑適用但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曾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被治安處罰的;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兩個以上情形的。

聚眾鬥毆,其實就是打羣架的行為造成嚴重後果,刑法規定為犯罪的行為。聚眾鬥毆擾亂了社會管理秩序,會受到嚴厲的刑事處罰,小編提醒各位公民要遵紀守法,遇事和氣解決。必要時,您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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