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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速裁程序要多少天審結?

刑事速裁程序要多少天審結?

一、刑事速裁程序要多少天審結?

一般是在兩個月之內。

對於可以適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在立案偵查階段,因案情簡單,一般應在2個月內偵查完畢;

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應當在10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1年的,可以延長至15日;在審判階段,法院一般應在10日內審理完畢,如果是可能被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1年的,審限可以延長至15日。

簡而言之,一個可能適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從立案偵查至審理結束,需要2個月(以內) 10(15) 10(15)天,也就是説最長需要3個月,最短的話,要看具體案件的偵查期限、審查起訴期限、審理期限。

二、速裁程序的適用範圍和條件

適用速裁程序的案件應當同時滿足:

(1)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2)可能判處三年(包括本數)有期徒刑以下刑罰;

(3)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4)被告人認罪認罰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

從反面來説,如果是中院、高院、最高院管轄的案件,或被判處三年以上(不包括本數)有期徒刑,或案件事實存在爭議、證據不充分,被告人不認罪認罰且不同意適用該程序的,則應當適用普通程序,不能適用速裁程序。

三、絕對不能適用速裁程序的七種情形

從適用速裁程序的條件來看,該程序天然排除適用於一些特殊情況的被告人:

(1)排除適用於被告人是盲、聾、啞人;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因為他們無法做出認罪認罰及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真實、完全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更好的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利。

(3)排除適用於未成年人,因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無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也為了保護未成人的合法權利。

(4)排除適用於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因為該類案件速裁的話,難以迴應公眾的關注和知情權訴求。

(5)排除適用於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量刑建議或者適用速裁程序有異議的。因為存在異議,就意味着犯罪事實不清楚、證據存在爭議、被告人也不可能認罪認罰。

(6)排除適用於被告人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沒有就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等事項達成調解或者和解協議的。

(7)排除適用於辯護人作無罪辯護的案件,同樣因案件存在較大爭議。

所以具體的一個形式速裁案件在多久之內審理完畢還要看案件的實際結果,但是能夠得知的是這個案件肯定是被判刑都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是屬於比較輕微的一種處罰,同時這個案件的一切證據和事實都是非常清楚的,被告也及時認罪,那麼就可以用到。

標籤:審結 速裁 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