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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罪併罰一個3年一個5年能判刑多久?

一、數罪併罰一個3年一個5年能判刑多久?

數罪併罰一個3年一個5年能判刑多久?

1、一個罪名判3年、一個罪名判5年,那麼根據數罪併罰的原則,該犯罪分子最終的處罰不會超過二十年

根據《刑法》

第六十九條【數罪併罰的一般原則】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後,管制仍須執行。

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2、適用數罪併罰的情形

(1)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

(2)刑罰執行過程中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

(3)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

二、數罪併罰適用的原則

(1)吸收原則:以重並輕,採取重罪吸收輕罪或重刑吸收輕刑的原則。

(2)合併原則:根據《刑法》上“一罪一刑”原則,將數罪分別判刑後合併執行。

(3)限制加重原則:對所犯數罪,依最重犯罪的刑罰加重處罰,或者在總和刑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決定執行的刑期,並規定不得超過一定的期限。

(4)折衷原則:對數罪分別判刑,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採取吸收、合併、限制加重等不同的處罰原則。

如果某公民實施的犯罪行為觸犯了兩個以上的刑事罪名,那麼法院在對各罪名定罪量刑之後,可能會適用數罪併罰的原則來確定犯罪分子會受到的最終處罰。此外,對於法院已經判決,刑罰執行結束之前,又發現了新罪、漏罪的,法院也有可能會適用數罪併罰來處罰犯罪分子。

標籤:數罪併罰 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