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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怎麼才能夠成故意傷害行為?

一、車禍怎麼才能夠成故意傷害行為?

車禍怎麼才能夠成故意傷害行為?

司機故意製造的車禍,導致受害者輕傷及以上的,可以構成故意傷害行為,交通事故能算故意傷害罪。客體上,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即造成了人身損害;客觀上,實施了開車撞人的行為;主體上,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主觀上,具有非法傷害、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的,駕駛人同時符合以上構成要件的則可能會涉嫌故意傷害或者故意殺人罪。

出現車禍,存在故意傷害行為則涉嫌故意傷害罪,否則屬於過失行為(交通肇事),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二、車禍需要賠償什麼?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仍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的必要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對住院治療的傷、殘者,應按照實際住院天數賠償伙食補助費。

4、護理費。傷者住院其間,需要人員護理的,應有醫院證明,對護理費應予賠償。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徵税費計算。自定殘之時起,賠償20年。

三、車禍處理的調解程序是什麼?

1、由公安機構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賠償,不是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爭議解決的必經程序,是否親切調解由當事人自己決定,而不是公安機構交通管理部門依職權行為。

2、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調解。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損害的調解是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損害賠償調解應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進行。調解的時間,地點,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機構指定。在調解過程中,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標準、賠償總額等進行協商,從而達成協議。

駕駛員故意而為之導致車禍,造成受害者輕傷的,可構成故意傷害行為,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是出現車禍時必須支付的賠償費用。傷者在住院期間,需要人員護理的,要有醫院的證明,才能支付護理費。傷者的誤工時間和傷者的工資,可以用來計算誤工費。

標籤:車禍 故意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