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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罰金不交會怎麼樣?

判刑罰金不交會怎麼樣?

一、判刑罰金不交會怎麼樣?

1、罰金不繳納,法院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強制執行。

2、罪犯投入監獄服刑後,不繳納罰金的會影響減刑。

罰金,其罰金的數額由犯罪情節決定,犯罪分子繳納罰金,可借債繳納,數額較大的,還可分期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的罰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犯罪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隨時可以追繳,如果被判罰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罰金確有困難,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減或者免繳。沒收財產、罰金,都是刑罰,非須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得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十三條

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二、刑事案件罰金去哪裏交

刑事案件交的一般是罰金而不是罰款,法院作出判決後,一般會開罰金的票據,當事人可持票據到法院指定的銀行交納。到法院繳納罰金的,要按照法院規定辦理,直接到法院財務部門交納或者到法院指定銀行的罰金賬户交納或者直接繳納到當地政府非税收入專户。具體如何繳納,可找辦案法官詢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犯罪情節,如違法所得數額、造成損失的大小等,並結合考慮犯罪分子繳納罰金的能力,依法判處罰金。”

從犯罪性質上看,我國刑法中的罰金主要適用於三種犯罪:

(1)經濟犯罪。

(2)財產犯罪。

(3)其他故意犯罪。

具有罰金的法定減免事由的,由罪犯本人、親屬或者犯罪單位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人民法院審查以後,根據實際情況,裁定減少或者免除應當繳納的罰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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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交會 罰金 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