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婚姻詐騙罪立案標準八種情形包括什麼?

婚姻詐騙罪立案標準八種情形包括什麼?

婚姻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以結婚騙財的詐騙犯罪的犯罪目的,有非法佔有他人錢財的犯罪目的。

2、在客觀行為上,採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了被害人的信任。

3、所騙取的財產是一方婚前財產或是與被害人有關係的其他人的財產,並非屬於婚姻關係成立後的“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被認定為婚姻詐騙罪。

4、案發後,參考被害人的態度,司法機關可以考慮是否有追訴犯罪的必要,以達到法制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5、 詐騙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數額較大”的詐騙罪。

6、詐騙財物價值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認定為規定“數額巨大”的詐騙罪。

7、詐騙財物價值五十萬元以上的,認定為規定“數額特別巨大”的詐騙罪。

8、從本身的規定看,沒有將婚姻關係規定為詐騙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條件。也就是説作為婚姻關係中的雙方當事人並非排除在詐騙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主體之外。我國刑法對犯罪主體的規定包含刑事責任年齡、刑事責任能力及特殊主體身份,比如職務犯罪中的犯罪主體規定等等。在詐騙犯罪中,將詐騙犯罪的主體進行限制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夫妻或近親屬間的故意傷害犯罪,被刑事追究的也不乏其例,只是在處理上考慮雙方的特殊關係,與在社會上作案予以區別對待。

婚姻詐騙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財物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並構成犯罪的行為。我國刑法沒有明確規定“婚姻詐騙罪”這項罪名,此種行為屬於“詐騙罪”。

日常生活中一定要謹防婚姻詐騙不要輕信各種報上刊登的徵婚交友廣告,如果認識了想與成婚的異性,要對其真實身份和家庭背景有一定的瞭解,尤其要辨別對方身份證的真假,必要時可請公安機關幫忙。對於初次認識的異性,一定要審查其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