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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警是否構成玩忽職守罪

輔警是否構成玩忽職守罪

一、輔警是否構成玩忽職守罪

輔警可以構成玩忽職守罪,輔警在履行公共職責時,即依法從事公務時,可以視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要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玩忽職守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4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7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

2、導致2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

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5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5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75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3、4兩項數額標準,但3、4兩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合計間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1年以上,或者破產的;

7、海關、外匯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100萬美元以上外匯被騙購或者逃匯1000萬美元以上的;

8、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9、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三、涉嫌玩忽職守逮捕嫌疑人的條件有哪些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雖然輔警不具有正式的編制,但是輔警在履行公共職責的過程中代表的也是國家,行使的是國家公權,所以,如果輔警在執行職務的過程中玩忽職守且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可以按照玩忽職守罪追究刑事責任,玩忽職守罪的量刑取決於造成的後果。

標籤:玩忽職守 輔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