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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外執行被收監怎麼算刑期的?

一、監外執行被收監怎麼算刑期的?

監外執行被收監怎麼算刑期的?

監外執行的刑期一般會算入法院判決的執行刑期。但如果不符合監外執行要求的罪犯通過賄賂取得了監外執行的條件,那麼監外執行的刑期不會算入執行刑期。犯罪分子不符合執行要求而非法獲得監外執行的行為屬於逃脱,其逃脱的期間不會計入執行刑期。

簡單來説,監外執行的這段期間肯定是要計算到刑期裏面的,各地看守所或監獄在計算罪犯服刑期限的時候,絕對不會出現差錯,因為多關押一天就意味着侵犯到了當事人的人身自由權。不過,監外執行並沒有時間上的限制,等特定情形消失後就會收監的。

暫予監外執行的時間可以抵刑期的,監外執行一天即相當於在監獄服刑一天。但如果罪犯通過賄賂等非法手段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在監外執行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或者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脱逃的,脱逃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

二、監外執行和緩刑的區別是什麼?

1、適用罪犯的不同:監外執行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緩刑適用的範圍則小於監外執行,適用於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執行條件不同:監外執行關押中出現有礙關押執行的情況,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生活不能自理等為條件。而緩刑則是以不致再危害社會為條件。

3、撤銷條件不同:適用監外執行的條件一經消失,即應收監外執行,差別只是執行的場所不同。而緩刑只有在考驗期限內再犯新罪或者被發現漏罪,或者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關規定的,才能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刑罰,除此這外不再執行原判刑罰。

4、附加條件不同:監外執行是在判決確定以後才適用的變通執行方法,在判決宣告和刑罰執行期間均可適用,並不具有考驗期。而緩刑則是附條件的不執行原判決刑罰的制度,在判決刑罰的同時即可宣告。

監外執行被收監之後,正常計算刑期就可以,監外執行和緩刑的適用條件不同,執行的條件不同,適用的罪犯不同,附加條件不同,撤銷的條件也有所不同,監外執行適用的是所有犯罪分子,需要患嚴重疾病,進行保外就醫,緩刑適用的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