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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交通事故諒解書怎麼簽字?

刑事交通事故諒解書怎麼簽字?

一、刑事交通事故諒解書怎麼簽字?

刑事交通事故諒解書一般只要犯罪者嫌疑人寫好願意承擔的責任之後就可以直接向受害方進行簽字;出具諒解書的目的是減輕犯罪嫌疑人處罰,有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所以諒解書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員的家屬開具的,一般由承辦律師為犯罪嫌疑人進行具體辦理,但如果情節輕微不需要聘請律師的,可以參照其他諒解書格式。

刑事諒解書,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與嫌疑人或者其家屬之間,就刑事案件的結果達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質的書面文件。諒解書一般在提起公訴至法庭質證環節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減輕,從輕的效力。諒解書前提造成受害人傷害,應當寫明賠償已達成協議,並且實際賠償結束,如果沒有致受害人傷害則無需要表述,但諒解書的重點要表達清楚受害者已經諒解,同時受害人請求免予追究被告人即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因此,如果是受害者一方,簽定諒解書時應注意賠償事項,以及該諒解書的效力,公證等。

二、一般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有哪些?

1、人身損害賠償

人身損害的後果主要有三種:造成傷害但未達到殘疾;傷害致殘;傷害致死。

(1)、造成傷害但為達到殘疾的賠償項目:醫療費用;誤工費用;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傷害致殘的賠償項目:醫療費用;誤工費用;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發生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誤工費用;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合理費用。

2、財產損害賠償

財產損害賠償包括賠償直接損失和賠償間接損失。直接損失是受害人現有財產的減少,一般堅持全部賠償原則,即折價賠償(按財產實際減損的價值進行賠償)。間接損失指受害人可得利益的喪失。間接損失是必得利益而不是假設的利益,是一定範圍內的,不可在邏輯關係上無限制擴展。

直接損失一般包括:修車費(以專業定損機構的定損單為準)、拖車費、停車費。新購車輛的貶值損失為交通事故的直接損失,除修車費外,肇事方還應當賠償受害方新車貶值損失。撞壞以營運為目的的車輛,肇事方應賠償車輛停運損失費(但不能再主張誤工費,否則屬重複計算)。主張停運損失費,應當具備以下條件:車輛在交通事故中受損;受損車輛正在用於客貨運輸如果車輛只是代步工具,一般只能獲得因車輛停用而支付的合理交通費用);受害人因無法進行正常的客貨運輸而造成經濟收入的減少。 因交通事故發生的必得利益損失可以獲得賠償。因交通事故耽誤洽談生意不屬於間接損失。

3、精神損害賠償

交通事故中,一般只有事故對另一方造成嚴重後果的,才承擔精神損害賠償。實踐中,一般以達到十級以上殘疾或者死亡的,才可能獲得精神損害賠償。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流產的,一般也可以獲得一定精神賠償。

綜合上面所説的,交通事故諒解書是由犯罪嫌疑人來進行書寫,只要願意承擔起所有的賠償責任,就可以得到受害方簽訂,這樣也可以減輕自己的刑事責任,所以,在發生事故之後一定要及時的救濟,儘可能保障到受害方的安全,這樣才能獲得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