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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監視居住屬會輕判嗎?

那監視居住屬會輕判嗎?

一、那監視居住屬會輕判嗎?

監視居住是不會進行判刑的,監視居住是刑事強制措施,不是刑罰。監視居住只有司法機關才能決定執行,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符合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決定監視居住。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監視居住屬於無罪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監視居住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公安司法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指定的區域,並且對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控制和監視的一種強制措施。故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還是無罪,將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是否適用了監視居住與是否被判有罪無直接關聯。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三、監視居住後還要判刑嗎

監視居住只是一種強制措施,並不是一種刑罰,而且監視居住與是否判刑也沒有必然聯繫。

監視居住只是在刑事訴訟中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的強制措施的一種,強制措施,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而依法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採取限制或者剝奪的各種強制性方法。所謂強制措施只是一種偵查手段,是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竄供,毀滅證據,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關到看守所裏也好還是在家裏監視也好,只是視案件情況而輕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預防性的,而不是懲戒性的。

綜上所述,監視居住只是一種強制措施,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