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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半年緩刑一年是什麼意思?

拘役半年緩刑一年是什麼意思?

一、拘役半年緩刑一年是什麼意思?

緩刑一年,指不收監執行刑罰,緩刑一年是考驗期,也就是在一年內沒有違規、犯新罪或發現判決以前漏罪的,一年期滿,被判入獄的一年就不再執行了,如果一年期內有再犯罪,就要執行

緩刑就是暫緩執行,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判一年緩刑一年,是指先不去坐牢,在外面考察一年,如果這一年沒有違法法律規定的,就不用再進去坐牢了

二、判緩刑期間應注意什麼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規定定期向執行緩刑的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緩刑,又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三、緩刑期滿後犯罪算不算累犯

累犯是要前罪的刑罰已經執行完畢,而緩刑期滿是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不存在執行期滿的問題,所以緩刑期滿又犯新罪不構成累犯。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交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考察,如果沒有再犯新罪,緩刑考險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銷緩刑,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執行。

緩刑是不需要收監執行的刑罰,需要符合緩刑的條件,並且在緩刑的期間需要遵守相關的規定,包括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等。

標籤:拘役 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