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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詐騙罪一般多久判決結束?

對於詐騙罪一般多久判決結束?

一、對於詐騙罪一般多久判決結束

一般兩個月,至遲不超三個月。

《刑法》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二、詐騙罪立案後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1、受騙之後,到警察局報案,警察會根據受騙財物數額大小作出決定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立案後,公安機關對報警人進行口供錄取,瞭解情況,之後會收集證據,進行調查。最後確定犯罪嫌疑人,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傳訊詢問,若犯罪嫌疑人不配合,會進行拘留審訊,這種情況是要掌握足夠的證據之後,犯罪嫌疑人承認犯罪,公安機關便將案件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審查

2、檢察院審查之後,認為本案可以直接提起公訴的,便向法院提起公訴;若認為本案證據有瑕疵,但確實可以提起訴訟的,將案卷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之後再提起公訴;若是由受害人直接提起控告的,檢察院認為不予立案的,會在15日內向受害人送達不予立案通知書,告知受害人不予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據。如果受害人不服不予立案決定的,在收到通知書後10日內向檢察院申請複議。檢察院受理複議後,會進行認證的調查,給予受害人一個答覆。

詐騙他人的錢財是會讓他人的利益受到損失,但法院立案之後多久可以判決就需要結合案件的情況來進行判定,短者也需要二個月才會出結果,所以,對於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依據的,只有證據齊全,才能讓違法者為自己的行為付出該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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