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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拘留後怎麼辦?

強制執行拘留後怎麼辦?

我國大力建設法治社會的同時,還有很多人在頂風作案。法律的設立在保障人們權利的同時更對人們可以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做了硬性規定。違背了法律就必然會受到制裁,但也會有一部分人不服從,那麼這時就涉及到了強制執行。所以今天小編就帶大家瞭解一下強制執行拘留後怎麼辦?

強制執行拘留後怎麼辦?

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可以採取如下強制措施:

(1)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1條規定,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但查詢、凍結、劃撥存款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人民法院決定凍結、劃撥存款,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2)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2條規定,從被執行人的工資、獎金、各種有價證券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中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部分。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3)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3條規定,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強制執行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機關在緊急時刻對需要受偵察的人依法暫時扣押;行政拘留指將違反治安管理的人關在公安機關拘留所內,一般不超過十五天,合併處罰最長不超過二十日。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行政處罰。被處罰人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國家設立法律主要目的不是懲罰,而是確保人們的生活。遵守法律是對每個公民最基本的要求,看了上文大家對於強制執行拘留後怎麼辦這一問題也應該有了一個大致的瞭解,其嚴重性我們也可以看到。在這裏小編還要説一點,生活中還有一類人我們叫他“老賴”,大家也應該提起重視並且遠離。

標籤:強制執行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