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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司法鑑定後責任認定需要多久

交通事故司法鑑定後責任認定需要多久

交通事故發生後許多情況都需要進行司法鑑定才可以下結論,交通部門也需要司法鑑定後才更好寫事故認定書,來對雙方的責任進行認定。那您知道交通事故司法鑑定後責任認定需要多久嗎?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解惑。

一、交通事故司法鑑定後責任認定需要多久

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

一般事故基本是在雙方都在的時候直接就認定了,重傷乃至死亡事故(為保護肇事者的人生安全),是分別簽字的。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流程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哪些?

1、交通事故的發生與當事人行駛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

2、當事人行駛行為對交通事故起到的作用。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時限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時間期限分別為5天、15天、20天。如果有需要,可以向上級機關申請延長,分別可以延長5天、15天、20天。

(三)交通事故責任公佈的注意事項

1、召集交通事故當事人同時到場,無正當理由不到場的,按照缺席處理。

2、出具相關證據,説明責任認定的依據和理由。

出具的證據主要有(1)事故照片(2)車輛、人體的檢查以及勘驗筆錄(3)車輛、人體等技術鑑定報告(4)事故現場圖

3、將《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交當事人。如當事人拒絕簽收,可能造成放棄申訴權力的後果。

(四)對交通事故責任的最終認定

如果當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認定的結果,可以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第51條規定,在收到事故認定書的3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依法重新認定,或者當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申請書後30日內,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將《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分別送交申請人和原責任認定部門;原責任認定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後,在5日內向各方當事人公佈重新認定決定,交通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決定為最終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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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對“交通事故司法鑑定後責任認定需要多久”問題的回答。交通事故後的司法鑑定可以為責任認定提供很大的幫助,不過時間也會相應增加。進行司法鑑定的一般會在鑑定結果出來後的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