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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滿一年後等於撤案嗎

不是。
取保候審滿一年後不等於就是撤案。是否可以撤案,還要看司法機關進一步偵查情況決定。如果沒有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輕微不應當追究的就要撤案。公安機關作出終止偵查決定後,應當在三日以內告知原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只是刑事強制措施,解除之後並不妨礙偵查機關繼續偵查、檢察機關繼續審查起訴和法院的審判。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滿一年後等於撤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