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後公安機關多久送檢?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因為案件的情況不一樣,偵查終結就應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一般需要兩個月左右的時間。取保候審的期限不超過十二個月。
刑事案件程序
1、拘留偵查階段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後,公安機關一般應在3日內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1—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7日內作出決定是否批准逮捕;
逮捕後應當在2個月內偵查終結,提起審查起訴;對於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1個月;
對於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重大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可以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檢察院批准再延長2個月;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可以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檢察院批准再延長2個月;
對於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算;
對於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2、審查起訴階段
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內作出是否提起公訴的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在此期間內,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以兩次為限,每次不得超過1個月,補充偵查期限不計算在審查起訴期限內),每次公安機關將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審查起訴期限均可延長半個月。
3、法院審理階段
一審法院自受理公訴案件後一般應在1個月內宣判,最遲不超過1個半月;對於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重大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可以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法院批准再延長1個月。
取保候審是針對特殊的人羣,比如説患有重病的、正在懷孕或者是孩子在脯乳期的婦女、對社會不會構成危害的人羣。只有這幾類的人羣才會具備取保候審的資格,但也不是説這幾類人就具有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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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後能夠取保嗎
律師解答:能夠。律師解析:批捕後能夠取保。根據《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第六十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夠取保候審。批捕後,如果行為人的犯罪情節較輕,能夠進行取保候審,但是要對當事人的人身自由做出一定的限制。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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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活動範圍屬於強制措施嗎?
律師解答:屬於。律師解析:限制活動範圍是限制人身自由其中的一項。限制人身自由包括限制他的活動範圍,限制他不可以自由與外界溝通,限制他不可以使用指定的物品(如電腦、電話),限制他使用某項技能等等。限制活動範圍若屬於拘傳、監視居住、取保候審、拘留、逮捕的,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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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都需要哪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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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拘留免執行條件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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