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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不還錢拘留多長時間

一、對方不還錢拘留多長時間?

對方不還錢拘留多長時間

1、不還錢一般是不會被拘留的,欠錢不還屬於民事糾紛,只能通過民事訴訟要求對方還錢。

2、欠錢的前提下,如果對方拒不履行法院判決,不履行償還義務的,最多也只能拘留15天。如果對方確實是沒錢,還不能拘留,只能中止執行。

3、債權債務糾紛訴訟時效為兩年,《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欠錢不還如何起訴?

1、 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 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1)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3)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我們的目的是要讓當事人還錢,而不是寄希望於讓公安機關拘留當事人幾天,出一口惡氣。在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也不會直接採取司法拘留的這種措施,一般最嚴重的結果就是人民法院已經開始強制執行。所以説,不是什麼事情都可以隨隨便便的把人拘留起來的。

標籤:多長時間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