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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拘留期限最長為多少天?

一、刑訴拘留期限最長為多少天?

刑訴拘留期限最長為多少天?

拘留一般是14天,最長37天。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二、刑事拘留的條件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2條和第163條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82條,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訴訟中,除公安機關依法擁有決定拘留和執行拘留的權限以外,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3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檢察院決定拘留的情形:由檢察院自偵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毀滅證據、偽造證據或者串供的,以上兩種情形檢察院可以決定拘留。

綜合上面所説的,刑事拘留一般是針對於犯了刑事案件的人才會進行實施這種行為,而對於這個拘留也是有時間限制的,執法人員就必須要在這個時間之內對案件進行偵查,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一定要把握好時間,這樣才算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