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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戒毒什麼時間通知已被拘留

一、強制戒毒什麼時間通知已被拘留?

強制戒毒什麼時間通知已被拘留

一般是24小時以內通知被決定人的家屬。

《戒毒條例》

第三十三條 對強制隔離戒毒場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提出的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延長戒毒期限的意見,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機關應當自收到意見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批准的決定。對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或者延長強制隔離戒毒期限的,批准機關應當出具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或者延長強制隔離戒毒期限決定書,送達被決定人,並在送達後24小時以內通知被決定人的家屬、所在單位以及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第三十四條 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應當在解除強制隔離戒毒3日前通知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機關,出具解除強制隔離戒毒證明書送達戒毒人員本人,並通知其家屬、所在單位、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將其領回。

第三十五條 強制隔離戒毒診斷評估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司法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制定。

二、吸毒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1、對於吸毒的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對吸毒成癮者需要實施強制戒毒,強制戒毒決定書應當於戒毒人員入所前交給本人。且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三日內通知戒毒人員家屬、單位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強制戒毒期限為三個月至六個月,自入所之日起計算。對強制戒毒期滿仍未戒除毒癮的戒毒人員,可以延長強制,但實際執行的強制戒毒期限連續計算不超過一年。

4、如果只是自己吸毒不構成刑事犯罪,但是有販毒、容留他人吸毒的行為則要承擔刑事責任。

強制戒毒是有法律依據的,吸毒成癮者很難依靠自己的意志力戒掉毒癮,強制戒毒也是為了讓當事人戒掉毒癮,而且強制戒毒的時間通常是3~6個月,可是強制隔離期滿以後毒癮還沒有戒掉的,戒毒時間能延長。